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PCT申请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局或区域性专利组织申请的PCT专利。PCT国际专利须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申请并被受理。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已资助过的不再资助。
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应当已获得授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三)涉外专利资助。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PCT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得美国、日本或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四)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对维持7年以上且目前仍有效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对在我市注册并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代理本市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六)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对获得第五届广东省专利奖的肇庆市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资助标准: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优秀奖每项5 万元。
(七)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对2018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贯标认证的肇庆市企业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每家5万元。
(八)示范优势企业培育资助。对我市2018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资助;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二、申报说明
(一)采取线下方式申报,申请书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二)各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辖区内申报资料(含电子版),市直申报单位可直接提交我局,电子版报邮箱zq2899818@163.com。申报资料(含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我局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下午5时,过期不予受理。
3.为提高办理效率,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单位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账号),资料一经提交不再退还修改。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智华、何敏琪,联系电话:2899818,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10楼。
肇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