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入库摸底
请各地对目前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进行摸查,于6月29日前将初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名单(含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固定资产研发设备总额等)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二、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完工评价
根据《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完工评价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企业,按照《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及提交完工评价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完工评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于2021年7月9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进行完工评价,其中纸质版完工评价申请材料1式2份,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脊上注明“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企业名”);电子版材料光盘1份。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已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在本次完工评价范围内。
三、推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征集,市直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市、区)项目申报。对于通过我局完工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及提交入库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审核入库申请材料,对项目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负责,并做好汇总工作,于7月21日前行文将入库申请材料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其中纸质版入库申请材料1式2份,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脊上注明“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企业名”);电子版材料光盘1份。
附件:1.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3.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
4.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何浩立,电话:223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