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精神,拓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利人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拟公开遴选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人。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负责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日常运作,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二)介绍引入符合条件的合作机构,并负责对合作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和调整;

  (三)落实贷后跟踪管理及信息反馈;

  (四)组织专家小组对损失款项进行会审、评估,初步评定风险补偿损失及拨付补偿资金;

  (五)按要求向决策领导小组提交风险补偿资金季度运营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起草重大事项决策议案提交决策领导小组审议。

  二、资金管理人的遴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无违法违规情况;

  (二)有承接并运作政府有关知识产权或科技金融、融资服务的管理、服务工作业务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在省内两个或以上地市政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经验的机构;

  (三)有集聚金融机构资源和企业资源能力和条件,具备政策推广、组织实施工作基础;

  (四)具备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能力,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提供后续配套金融服务,推动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发展。

  三、申报提交资料要求

  (一)申报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开展政府有关知识产权或科技金融、融资服务的管理、服务工作业务经验证明材料;

  (四)具有一定金融机构资源和企业资源的证明材料;

  (五)资金池具体运作方案和企业配套金融服务方案等;

  (六)投入人力团队情况;

  (七)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补充说明

  (一)上述相关工作,我局拟委托1家管理机构,委托时限参照《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效期执行。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按上述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到知识产权促进科。

  (三)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择优遴选委托管理机构,资金管理费计提标准以最终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四)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联系人:李继明,联系电话:0758-2712838。

  附件: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资金管理人申报表.docx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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