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

根据《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推动生产装备升级改造,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

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实施单位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加工工艺和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同类型加工企业先进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带动肇庆本地农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上新台阶。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企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或规模以上食品饮料企业,优先考虑对本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加工,或者投资规模较大,联农带农效果明显,增收创税能力强的企业。如申报单位以往承担过政府资金扶持项目但存在不良记录的(如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成效与预期目标存在严重偏差的),或者近三年获得各级财政农业项目扶持资金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申报对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资信度好,具有连续盈利能力。

(二)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较牢。实施单位近两年的主业与本项目要求类别一致。

(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项目所在地交通方便,通讯、供水、供电、厂房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四)科技支撑能力较强。实施单位有较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研发技术力量,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五)近三年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对象及其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六)实施单位须在项目批复后6个月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四、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择优扶持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原则上每家补助100万元(以市财政下达的资金为准),补助资金只可用于建设农产品加工生产线或生产辅助设施。如申报项目包括厂房、道路、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企业自筹资金。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缴税证明;

(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

(五)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带动农户或脱贫户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六)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七)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名特优产品证书、农业名牌证书,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认证证书;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截图(如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一项或以上认证的,必须同时提供国家和省追溯平台注册截图,否则只需提供省追溯平台注册截图)。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项目按期完成承诺书(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统一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申报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上加盖骑缝章。

六、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1-2个农产品加工项目。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如实编制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连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文件及《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8月2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三)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各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由分管负责同志签名确认。项目资金下达后要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汇总表

2.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材料真实性和项目按期完成承诺书

肇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魏俊勉,电话:2260166)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2.附件2:肇庆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doc

3.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和项目按期完成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