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根据《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以下报奖条件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林业、水利、气象等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果与技术均可申报,且申报项目在2019-2020年结题完成。
(一)申报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均须为法人单位,且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均须为肇庆市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申报项目须在肇庆市辖区内组织实施和推广应用,且已完成项目验收或成果评价(鉴定)。
(三)申报项目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明晰。
(四)《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为市直单位的,按行业系统报主管部门审查,再向市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为县(市、区)及县级以下单位的,经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再向市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制成绿色本封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见附件);
(二)生产应用及效益证明或验收鉴定书;
(三)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
(四)技术推广工作总结;
(五)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受理。
附件: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康乐珍,电话:(传真)0758-2221934,电子邮箱:zq2221934@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