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及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大力培育高要辖区内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公开遴选我区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指导高要区知识产权骨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专利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等工作;
2、指导高要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工作;
3、加强与企业的服务对接,提高企业专利挖掘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全方位专利预警机制;
4、培育不少于1家企业获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二)服务费用和时间
本服务项目费用报价不得高于12万元,服务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单位要求
(一)肇庆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或开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符合报名单位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2、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设备(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自有交易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和专业技术能力(与项目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及职称、同类项目案例的合同、工作方案)的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前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2:00时前向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华东街2号)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提交申报材料(密封,一式五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gyzscq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并择优选取1家单位承接该项服务。
七、付款方式
确定承担单位后,按照相互协定签订合同,由我局支付有关费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琦、傅绶琦
电话:0758-8209973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