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现公开遴选编制《肇庆建设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基础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述要

    开展肇庆建设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基础研究的可行性和方向性作研究咨询,同时对规划范围、合作开发模式、重点合作内容等问题作基础性调研和论证。要求前往到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大西南地区和其他相关地区以及国内研究机构开展调研和咨询工作,提供肇庆建设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基础研究咨询服务和编写研究咨询报告。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必须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规划编制方面的专业力量。

    (三)近三年有同类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与技术力量,项目实施总体计划、进度安排、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费用报价。项目报价不高于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价包干,申报单位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申报总价。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

    (五)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5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市大湾区办秘书科(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政府市发改局37栋1004室,联系电话:0758-2279161),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单位中择优各选取1家单位。

    特此公告。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肇庆建设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基础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