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恢复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我市居民消费潜力,扩大家电消费需求,我局拟定于9月下旬举办“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为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拟将活动的宣传策划等工作通过比选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宣传工作进行整体组织策划并组织实施,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作1条活动广告宣传片,时长不少于2分钟。

  (二)设计活动的宣传LOGO、宣传图片、宣传语等并具有较强的传播力。

  (三)开展线上宣传。在微博、微信、小红书、抖音或快手等网络流量平台开展视频、海报宣传。

  (四)开展线下宣传。在本地官方媒体(电视、报纸)、户外广告(LED屏幕、公交站等)或社区梯媒视频等媒介开展宣传;制作宣传海报供参与活动的商家统一对外宣传。

  (五)在有关平台、渠道对“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线下集中展销会进行活动直播以及全程摄影摄像拍摄。

  (六)在“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线下集中展销会期间策划不少于2场线上直播、线上带货促消费活动,邀请知名网红开展网络带货。

  二、服务时间

  2023年9月中下旬—10月上旬(贯穿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前中后期,含下半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期间)。

  三、服务费用

  60万元(含税)。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二)根据活动需要,形成10人以上的固定工作团队,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工作。

  (三)近三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的宣传策划及具体执行方案和报价明细资料。

  (二)填写好的《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宣传策划承办机构宣传广告(稿件)制作投放计划表》(见附件)。

  (三)机构简介及有效的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五)具备10人以上的固定工作团队的证明材料。

  (六)机构近三年承接的类似的宣传策划活动方案、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符合本采购项目承接机构资格能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与遴选的机构请于2023年9月16日前(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将有关材料(一式叁份、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送至肇庆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肇庆市端州区江滨西路18号517室,联系人:冼先生,联系电话:0758—2322026、13929866977),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及公示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各参与遴选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选取1家作为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宣传策划承办机构,并将在肇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肇庆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按程序签订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承办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服务项目。

  (二)各参与遴选机构提供的材料,我局将履行保密责任,不退还至各机构单位。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肇庆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837034。


  附件:2023肇庆市家电促消费活动宣传策划承办机构宣传广告(稿件)投放计划表



肇庆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