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消费促进年”及推动设备大规模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筹备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消费券发放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2.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资质。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消费券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平台数据与公安、税务系统联通的优先考虑。
3.具备通过实名认证、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5.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6.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领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每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
一旦发现非法核销消费券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追讨或承担相应消费券资金。
(四)人员要求。
具有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应数量、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团队。
三、服务内容
(一)免费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宣传等全流程运营服务。
(二)对消费者资格进行审核。
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证号、地理位置、手机号、发票信息等信息与参与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领取消费券的资格条件。
(三)协助开展企业报名。
协助开展参与企业报名征集工作,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企业门店的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活动培训及答疑、宣传物料到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制定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按照活动主办单位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发放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发放工作及时、有效、安全。
(五)建立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和台账。
制定消费券发放应急预案,开发领券、用券服务平台,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开展风险监测。
加强消费券发放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七)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
投入一定资源对消费券发放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活动的前期预热宣传、活动期间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
(八)受理咨询、投诉。
做好舆情应对,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商户及消费者对消费券咨询、投诉的受理、答复和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保发放工作平稳有序。
(九)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定期进行每轮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配合相关财政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
(十)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服务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服务机构情况介绍。
(四)服务机构能力介绍,参照本公告第二点第二条“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逐条对应提供。
(五)近年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活动案例等。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近三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材料要求: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1份。
(三)报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江滨西路18号,肇庆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联系人:冼先生;电话:13929866977)。
六、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平台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选确定承接服务机构,并通过肇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肇庆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肇庆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