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科局,肇庆新区经促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促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便函〔2021〕300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通知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提交我局审核。经我局审核通过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0日下班前将上报文(附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的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3.推荐汇总表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rar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张建华,电话:0758-223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