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现公开遴选肇庆市信用高质量发展与政务诚信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述要

  项目名称:肇庆市信用高质量发展与政务诚信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要求:

  对肇庆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的信用工作建设成效进行测评,助力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体为:根据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阶段工作特点,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模型和区域信用评价模型,收集模型指标所需数据;利用“双公示”评估模型和大数据信息处理能力,提供“双公示”信息考核服务;完善肇庆市政务诚信评价平台,展示相关评价结果;提供数据分析,包括肇庆市区域信用建设评价、肇庆市政务诚信评价,肇庆市信用建设评价(含《肇庆市信用工作成效月度分析简报》《其他地区典型工作经验案例资料》《肇庆市与全国同类城市诚信建设工作对比分析》《信用工作前沿研究成果介绍》),以及肇庆市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双公示”评估分析等,各类报告根据工作实际出具,总数量不少于150份。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申报单位在各级“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显示本单位未被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与技术力量,项目服务设计方案、服务周期、交付内容、管理和保障措施等。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费用报价。项目报价不高于55.2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

  (五)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我局采购协调小组办公室(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36幢708室,联系方式:0758-2266599),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单位。


  附件:肇庆市信用高质量发展与政务诚信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肇庆市信用高质量发展与政务诚信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