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对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已纳入当地项目库,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主体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3、项目库的更新。市“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工作,往年已入库的项目如申报2022年资金计划需按本次要求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入库项目包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省通知附件(附件1-7),提供12份纸质材料及1份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打印(复印)内容需清晰可见,每份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并按省通知要求在网上相应系统录入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中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的股东决议和资金筹措证明、已投入资金金额证明、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固体废处置能力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等;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标志认定(产品公告名单)文件凭证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地要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及时在相关系统上传审核意见,出具项目审核及推荐意见,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统计汇总,填写省文件附件7,连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报我局军民融合与工业节能科。各地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入库。


附件:粤工信节能函[2021]5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肖勇;电话/传真:220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