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的相应领域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同时应指导企业于4月15日前按《通知》要求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在平台上完成区县审核环节。

  二、请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按《通知》要求做好已公告企业监管工作,组织相关企业于4月15日前在平台上填报信息采集表,并完成区县审核环节。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焦慧婷,电话:220882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