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立足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系统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开展《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评估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评估工作: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进展情况,对未达预期进度的指标深入剖析原因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对策。根据主要目标中期完成情况,结合“十四五”后半程的走势,在充分研判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参与研究“十四五”期末各主要指标的目标调整工作。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开放、畅通经济循环,建设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节点城市的进展情况。
(三)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在全面评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6个方面重大任务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分析评价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大湾区制造新城、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美丽肇庆建设、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战略任务进展情况。
(四)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面评估省“十四五”规划《纲要》103项重大工程项目中的涉肇项目以及市“十四五”规划《纲要》417项实施类和87项谋划类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对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作出明确判断,对进展不及预期的重大项目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十四五”后半程重大项目实施的政策建议,以评估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五)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十三届全会、市委十三届全会的决策安排,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中后期国内外发展形势对我市“十四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规划实施具体进展、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以及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有关战略、规划、部署,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六)其他。包括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委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深入开展的重大专题评估等。
三、申请单位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根据公告要求,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组,确定项目组负责人,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评估内容,符合肇庆市发展的方向,切合时代的特征,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项目研究成果。
(三)本项目需于2023年7月份形成较为成熟的评估报告。
五、报名事宜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封面处注明肇庆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申请字样,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四五”中期评估)。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项目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报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项目组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三)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研究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项目经费
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
七、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归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名称: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规划科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36栋607室
邮编:526040
联系人:潘宸
联系电话:0758-2268054
电子邮箱:sfgj_zhghk@zhaoqing.gov.cn
附件:肇庆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申请书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