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18号),我厅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委托事项共10项(详见表格)。

  二、承接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交接日期

  2025年8月11日起,由承接单位负责实施上述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对8月11日之前我厅已受理或已接受申请但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业务仍由我厅办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9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序号

类别

省级事项名称

承接单位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行政处罚

对危及固定无线电监测台(站)的安全或者妨碍其正常使用的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具有无线电信号阻断能力的设备的行政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提供场所、设备等便利条件的行政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其他仪器、装置,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的行政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行政处罚

仅限对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实施的许可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内,降低其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所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行政处罚

仅限对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实施的许可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冒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仅限对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实施的许可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人违反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要求使用频率,或者拒不接受、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

仅限对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实施的许可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行政处罚

仅限对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实施的许可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