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进一步壮大我市科技专家队伍,优化肇庆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根据《肇庆市科技局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修订)》,现开展2024年度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更新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肇庆市区域内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肇庆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类别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其他专家等四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申请入库。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对本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及相关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属于卡脖子专业领域的,或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
主要是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前三名)承担过验收通过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名);
(4)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以及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2、管理专家
具有丰富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科技管理、项目管理、发展规划、科技伦理治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和规划的高级管理人才,任高级管理职务3年以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科研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从事科技管理有关工作;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园区类高级管理人员;
(4)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专家
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其他专家
指熟悉科技管理的法律、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
(1)法律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或执业3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等人员;
(2)科技金融专家,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金融业务工作3年以上;
(3)科学普及专家,从事科学技术宣传普及、新闻传播、新媒体、出版发行等相关领域的管理与研究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和专业水平。
二、征集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采用组织推荐、网上征集的方式。面向肇庆市区域内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公开征集,经各单位审核后,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zq/login)在线进行申报、推荐。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征集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家库专家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需在截止日期前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并按要求详细填写所有信息和上传相应附件,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方可成为肇庆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
(二)专家单位及个人务必对填报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
四、专家信息更新
(一)在库专家需尽快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更新,重点更新专家基本信息、承担项目情况、专家附件信息等内容,并在附件中一并上传专家入库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版(附件1)。
(二)各专家所在单位应尽快通知在库专家及时核对更新信息,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肇庆市科技局合作交流与专家服务科负责本次专家入库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联系电话:0758-2899960。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