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高要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基地工作站: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3〕1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省商务厅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4份和电子数据材料1份。

  四、注意事项

  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各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申报材料须包含且不限于粤商务管函〔2023〕187号文要求的5项材料及附件5承诺书,向基地所在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1个项目1套申报材料。

  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由外贸基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即: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五金制品)由高要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申报;肇庆市端州电子信息基地由端州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申报;肇庆市汽车零部件基地由市商务局结合实际情况申报。


  附件:1.粤商务管函〔2023〕187号

  2.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肇庆市)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肇庆市商务局

  2024年1月4 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军旗,0758-25890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1:肇商务贸函〔2024〕1号.doc点击下载

附件2:粤商务管函〔2023〕187号.doc点击下载

附件3:广东省肇庆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肇庆市)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