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肇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及《肇庆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时掌握拟申报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一)运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交易、订单、客户、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流程于一体的运营型电子商务企业。

  (二)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供交易双方进行商品在线交易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

  (三)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及服务平台,进行商品展示、商品交易的应用型电子商务企业。

  (四)为上述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支付结算、互联网产品图像美工处理、代运营等服务的电商服务企业或具有公益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的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和社会团体。

  (五)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完善电子商务的配套设施、信息、宣传推介、培训交流、创业孵化等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载体园区。

  (六)从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活动推广的机构和社会团体。

  二、资金支持方式

  由市、县两级联合申报,项目补助资金由市本级与项目所在地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共同落实。

  三、预申报流程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认真填写《2018年度肇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企业公章),于626日前报送至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63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1份纸质材料至市商务局,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各自行留存1份纸质材料备查。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zqswjdsk@163.com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企业申报。对未进行预申报或资料不真实的企业及机构,市商务局有权取消其2018年度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资格。

  附件:2018年度肇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信息表

  肇庆市商务局

  2018531

  (联系人:谢彦、罗玉莹,联系电话:232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