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6号)、《四会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四会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现就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对象应在四会市内有实体、有实际运营、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且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的企业。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二、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品牌影响力大、家电营销售后网络健全的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服务网点。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范围

  本申报事项采用财政事后奖励方式进行扶持。申请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装修、招待、租金等间接开支)的40%,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本次资金支持2023-2024年建设项目(发票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优先支持2023年建设项目。

  资金不能重复支持:国家、省级财政资金已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对已获得工信、商务或发改、农业等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含项目投资的部分或全部投入)不予支持。

  资金不支持征地拆迁、土建、租金、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发工资、提取工 作经费。相关明显与乡村建设工作意图无关的支出,不应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冲抵。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封面及目录(附件1)。

  (二)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靠。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需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六)入库申请报告(附件4)。主要包括申报单位概况、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预期实现建设规模等内容)及项目效益评价等内容。

  (七)入库明细表(附件5)。

  (八)项目建设投入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现金签收凭据、发票等复印件。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上述要件及顺序要求制定,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封面列明申报单位、联系方式、申报方向。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程序

  (一)项目入库。实施单位项目入库申报--示范县聘请第三方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入库审核---报市级复核---市聘请第三方或专家组或自行组织对示范县入库项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示范县和报省级备案。

  (二)项目公示。对通过审定纳入我市县域商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示范县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示范县对第三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向市级报送验收审核情况---市级对示范县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市级向示范县反馈复核结果并反馈省备案。

  、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纸质一式4份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至四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股。

  联系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行政中心建设大楼; 联系人:周瑞云,联系电话:0758-3312088。

  逾期、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装订的均不予受理。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doc

  附件2.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4.入库申请报告.docx

  附件5.入库明细表.xls



  四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