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和《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肇工信园区函〔2019〕1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肇庆市2019年第一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入库评审、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9年第一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第一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入库项目。
二、项目工作内容
1、根据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要求,协助组织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相关项目申报资料完整性的预审查工作。
2、在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3、对列入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实施跟踪、绩效评价工作。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参加遴选条件
根据本细则和审核工作需要,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审核工作。
(一)本细则所称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6、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会计等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10项。
7、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8、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9、拥有一批熟悉省、市工业园区扶持政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
(二)受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核定。
2、现场核查企业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真实情况(包括核对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票据)。
3、提交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审核认定意见等。
4、省、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的产业共建资金其他专业审核工作。
(三)第三方专业机构向委托方提供的审核意见主要包括:企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主要内容和时间,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明细,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委托的产业共建资金其他专业审核意见。
(四)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审核工作必须做到合法合规,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取消其作为审核产业共建资金第三方机构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通报违规违法情况。
五、申报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报价不高于5.2万元(含税),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并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所提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5份。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四)册子及光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5:00。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2558;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101室。
附件: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