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各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不需报同级财政部门),报肇庆市商务局审核。
二、报送时间
(一)申报外贸中小企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企业需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cn)完成网上申报,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日-8月17日。请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上网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
(二)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报送地址:肇庆市江滨西路18号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322室)。
上述专项资金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开拓重点市场事项
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联系人:辛书捷、李军旗
电话:0758-2837319、2589036
(二)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
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联系人:李军旗
电话:0758-2589036
(三)茧丝绸事项
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
联系人:严敏
电话:0758-2823927
(四)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
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
联系人:李浩森
电话:0758-2858636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9〕1号)
肇庆市商务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