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省通知》相关要求,对本年度应参加认定的企业通知到位,并对企业答疑。同时,为方便企业咨询和答疑,赛宝认证开设业务咨询电话:4008301909。开通沟通交流平台,在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qb.cn/)开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栏,开展沟通交流等工作。

  二、做好申请变更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3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各地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二份)于2023年8月17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做好材料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一)初审材料。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形成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

  (二)推荐上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8月17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汇总后的企业电子材料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

                 2.推荐企业汇总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正廉,电话:2237449)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rar

附件2:推荐企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