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关乎生态环境质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新《固废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新《固废法》对产废者责任、固废全过程监管等进行新的规定,笔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广东已针对新法内容进行部署,包括完善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等。

  

  ▶焦点1

  

  建立台账

  

  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

  

  相比此前,新《固废法》继续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同时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如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逐步实现固废零进口等。

  

  但在具体的固废治理方面进行了修改。广州市律协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敏介绍,针对不时出现的违规违法堆弃工业固废问题,此次新法新增了产废单位的责任,提出委托他人处置工业固废的,应对受托方进行审查,否则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看就是,产废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也需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委托方。

  

  同时,此次新法也强调对固废的全过程监管。产生工业固废的单位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通过全程监管,能方便追踪,让政府部门管好固废成为可能。”陈敏表示。

  

  不仅固废,对于危废,新法也新增了对危废产生单位建立危废管理台账的要求。产生危废单位,应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也新增了对医疗废物和实验室产废的管理。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义务,医疗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而此前管理相对较松,但产生量不小的实验室固废,新法则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

  

  另外,新法还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废污染防治等制度,并强调健全保障机制,从用地、设施场所建设、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等全方位保障固废污染环境防治。

  

  “对比之前,新法的一些规定更严格,同时各种条款更具体、科学。”陈敏表示。

  

  ▶焦点2

  

  全省重点危废处置工程

  

  已建成29项

  

  当前,广东正紧密部署新《固废法》的相关要求。笔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全省正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底数摸查。目前,已安排4540万元进一步推进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联网。

  

  同时,联合省交通厅召开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督促重点地市做好汽修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备案,持续推进底数摸查系列工作。

  

  截至今年7月31日,省平台共注册12.99万家单位,已有5.53万家产废单位完成2019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771.49万吨。已有8.13万家产废单位完成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488.01万吨。

  

  处置能力建设在固废治理中尤为关键,目前全省着力推进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49个危险废物处置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49个重点工程项目已建成29项,动工18项,且广州、汕尾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同时,也充分发挥国企优势,协调省国资委和财政厅安排资金注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并推进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如等离子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项目在东莞建成投产,河源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成,惠州、云浮等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进展顺利。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单位130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608.05万吨/年。

  

  ▶焦点3

  

  年底前建成

  

  32个危废处理设施

  

  新《固废法》调整内容变化较大,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学习和培训。同时为相关企业提供培训服务,还组织编制高校实验室废物管理指南,为各高校和科研单位提供服务。并精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压缩行政许可时限。

  

  同时,全省正逐渐完善配套政策。目前已修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起草《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等。为落实新《固废法》关于塑料制品的要求,广东已于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另外,省生态环境厅也印发《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统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需建成32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307.2万吨/年,推动全省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能力相较2018年分别增加36万吨/年和16万吨/年,新增利用处置能力155.54万吨/年。

  

  省生态环境厅固废处副处长刘彩霞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包括固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台等。同时督办《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的68个重点项目建设,并全力支持深圳市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