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

  《肇庆市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肇庆市商务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肇庆海关

2022年7月22日


肇庆市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2〕2号),全面提升我市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

  (一)优化货物进出口申报模式。全面推广“提前申报”模式,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着力提升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力争内陆水运码头通关效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扩大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试点,与“提前申报”相叠加,实现进口货物的“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的“抵港直装” 业务覆盖至三榕港、四会港、肇庆新港、高要港。[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肇庆海关、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通过“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便利措施进行监管验放,推行跨境电商B2B出口优先查验,保障重要促销节点预约通关服务。研究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对接肇庆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共性应用服务,2023年前引导不少于20家本地制造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开展出口业务。(市商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提质增效。持续做好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等货物受理、审核的便利化工作,稳步推进商品检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及时有效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优化重点商品检验监管流程,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规定的检验时间完成货物实验室检测,落实报关单“日清”机制,保障进出口物流链通关畅顺。(市市场监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税务退税系统数据交互,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口岸退税申报便利水平,2022年底前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清理和规范口岸收费

  (五)落实港口降费措施。落实国家和省的港口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停征港口建设费、减并港口收费项目等降费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肇庆海事局,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规范船务、船代、货代、报关、港口、理货以及港外堆场等企业主体的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精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全面推广“单一窗口”全国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各口岸收费主体全覆盖,着力引导口岸收费主体公开和动态更新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口岸收费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口岸收费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价费用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口岸经营活动中涉嫌垄断行为。同时,依法查处口岸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各种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八)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率。大力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应用功能,引导我市外贸业务量排名前300的企业统一通过广东“单一窗口”平台办理申报货物报关业务,力争2022年8月底前广东“单一窗口”肇庆企业货物申报覆盖率达到90%。[市商务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肇庆海事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口岸码头物流单证无纸化。引导口岸码头经营企业在口岸码头继续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鼓励有条件的口岸码头进行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力争2023年底前将“数智化内外贸分流管控模式”覆盖至各口岸码头,实现与海关系统的数据对接。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各口岸码头推广使用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推动实现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流转。(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肇庆海关,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大力引导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办理申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的覆盖面和规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规避国际贸易风险的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力争每年服务全市外贸企业不少于100家。[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口岸整体通关服务水平

  (十一)推行“常态化在岗”通关服务机制。聚焦口岸码头经营单位及外贸企业的合理需求,对标珠三角先进地区,驻口岸码头海关、海事机构实施周末、节假日预约通关机制,边检机关实行“24小时驻点执勤,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肇庆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企业)及产业通关效率。开通绿色快捷通道,支持对市内重点项目(企业)的研发测试产品、关键原材料、制造装备等重要生产资料在进口方面加快通关速度,助力重点项目(企业)早投产,筑牢肇庆“4+4”主导产业发展基础。支持我市再生金属、再生纸浆等大宗商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在依法依规监管前提下,保障合法合规再生金属、再生纸浆等大宗商品原料通关效率。(市商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AEO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企业升级计划”,制定针对性培育计划,分阶段开展政策宣讲和认证培育服务,推进辖区重点企业成为AEO认证企业工作,扩大AEO政策享惠面。利用AEO海关高级认证助推外贸企业抢抓RCEP新机遇,鼓励和指导AEO认证企业申请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合法合规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助力外贸企业通关提速、成本减负,提升国际竞争力。(市商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内支持不少于2家口岸码头经营企业申报省级口岸专项资金,推进口岸设施设备建设升级和物流信息电子化,提升口岸作业管理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持续推进基站设备在口岸码头的配置安装工作,实现优质5G网络在口岸码头全覆盖。(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肇庆海关,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海关监管装备智能化应用。深化使用海关移动查验作业终端、H986等非侵入式大型检查设备,加大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在现场监管的应用,完善卡口智能控制与放行,基本实现口岸智能验放。加大对肇庆口岸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或鼓励港口企业自行配备,力争在我市口岸码头增配1台H986集装箱检查设备。(市商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边防检查服务。持续深化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促进航运企业发展16项新举措,适时在我市口岸码头全面实行出入境船舶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预报预检,取消《总申报单》《船员名单》等纸质申报单证,实现无纸化通关申报办理,出入境船舶在口岸停泊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驻口岸码头边检机构在办理船舶入境手续时,同时办结出境手续,实现船舶出入境手续“一次办妥”。(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

  (十七)完善企业意见反馈和协调解决机制。口岸查验单位全面公开通关、业务办事流程、环节及所需单证。综合运用海关服务热线和移民边检12367平台等渠道,定期收集、回应和推动解决企业反映问题。支持海关在口岸现场设立通关疑难问题处理专窗,协调解决企业通关疑难问题。(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肇庆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口岸物流作业综合效率。毫不松懈抓好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精准抓好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疫情防控。采取有效措施,缩短疫情期间船舶等待靠泊时间。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合力调配口岸查验单位一线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人员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大港口物流管理力度,简化港口提箱、码头操作等业务手续,提升物流作业效率。(市交通局、市卫健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肇庆海事局,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口岸通关便利化

  (十九)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监管。加强与广州南沙港、深圳蛇口港间对接合作,在三榕港、四会港、肇庆新港、高要港开通并大力发展“大湾区组合港”“湾区一港通”模式业务,推动出口货物从肇庆口岸港口到广州南沙、深圳蛇口港区完成离境用时缩短至1至2天,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不低于30%,促进港口间物流协同和无缝衔接,促进本地生产、消费的物流在我市口岸进出口,提升口岸码头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强化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措施扎实有序落地实施、取得实效。要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省有关单位管理落实有关改革任务。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

  (二十一)加大政策宣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常态化,定期举办宣讲会,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口岸通关便利化政策。要完善企业意见反馈和协调解决机制,持续加强改善营商环境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合力,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及时回应企业反映问题,积极推动研究和解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增强企业获得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图文解读:肇庆市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