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我市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经营地址在肇庆,经批准已经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表1-1);

  (二)上一年度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表1-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19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三、核查时间

  核查时间为2020 年3 月26日至6月30日止。

  (一)各拍卖企业于4 月15日前完成自查(样式详见附表1-5),并登录企业申报端:http://pmhc.gdaa.cn,〔用户名:拍卖批准证书编码,初始密码:123456 (登录后请修改密码)〕,企业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申报。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4月30日前交至我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地址:肇庆市江滨西路18号416室)。

  (二)我局根据企业年度核查报告出具核查意见,汇总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表(附表1-3、1-4),对核查结果(合格、限期整改、注销、未申报核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通报我市企业核查结果。

  四、年度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3月25日


  (联系人:肇庆市商务局 陈燕华 0758-232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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