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用气成本压力,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价范围
此次降价范围为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终端用户。
二、降价时间
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
三、降价措施
(一)阶段性降低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非居民销售价格最高限价由3.95元/立方米降低到3.65元/立方米。
(二)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的降价空间全部让利终端用户,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整体综合购销差价在2019年全年实际平均购销差价的基础上下调1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降价政策的宣传。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二)严格执行降价政策。
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降价政策,主动对接企业,确保降价政策执行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增加企业获得感。对不落实降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四)及时报送降价情况。
请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要针对各类用户制定具体的降价方案,并在每个结算月度结束后5日内将当月降价情况(包括降价的工商用户数、降价金额、购销价格等情况)报我局(价格管理科)。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指导当地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降价措施,并注意收集非居民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降价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相关情况每月底前一并报送我局(价格管理科)。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31日
抄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