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贸科技局,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本次项目入库申报,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均需按要求提交材料,且提交网上系统文档与纸质文件要确保一致。

  (一)线下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工作指引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填写承诺函(详见附件2、3),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档,项目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于8月31日前报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直项目单位可直接报送市工信局。

  (二)线上申报:项目入库申报单位须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时间截至9月1日24时)。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抓好入库前把关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入库申报:1、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2、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3、近年来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评价差、会计信息不实的项目单位的申报项目;4、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或“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抓好项目入库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做好线上线下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于9月1日前将推荐函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我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市直项目单位请于9月1日前直接将资料报送我局。

  (三)抓好项目管理工作。在项目入库及后续工作中,市工信局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项目符合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政府审计等负责,同时要积极引导企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四)其他要求。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

                2、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3、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

                4、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许诗婷;联系电话:2281247;邮箱:zqsgxj_fwtxk@zhaoqing.gov.cn。


附件1 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docx

附件2 申报材料封面.docx

附件3 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docx

附件4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