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肇庆市贯彻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截至2019年8月1日,没有收到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特此通告。

肇庆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