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服务需要社会优质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发挥不同服务机构的优势和特长,满足中小企业多方面的服务需求。为创新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要求加快构建一支熟政策、精法律、懂技术、会管理、肯奉献、乐助企的高水平专家志愿服务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组织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为我省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撑,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成效。《管理办法》的制定能够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志愿服务更好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办法》制定主要依据

  制定《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包括:《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便函〔2020〕1095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制定的《中小企业志愿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限

  《管理办法》适用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的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认定和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助开展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的组织申报、管理,组织、指导工作站开展线上、线下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站开展培训、交流和考察等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并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4章11条。

  第一章总则(共2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工作站的定义和包含的范围。

  第二章申报和管理(共4条)。明确了申报工作站应当符合的条件、申报程序、有效期和撤销工作站称号的条件等。

  如工作站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年服务时长少于12小时或年服务企业数量少于100家,使用志愿工作站名义开展有偿服务等行为的,撤销称号。

  第三章指导和服务(共4条)。明确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工作站认定和管理,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监督和考核;指导和组织志愿者工作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评价工作站的工作成效,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等。

  第四章附则(共1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实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