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端州供电局、端州区各转供电主体:
现将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问题》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肇庆端州供电局加快推进“转改直”工作,再次梳理核对端州区范围内所有的转供电主体的清单,在《转供电主体清单》上要列明各转供电主体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性质、涉及终端用户数量、用电类别等信息,并做好调查摸底、宣传等工作。请于10月22日前将《端州区转供电主体清单》(加盖公章)报给区发改局(价格管理股)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股),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二、端州区各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的规定,特别是将国家和我省降低电价的红利,包括今年工商业等用户应收电费按95%结算的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附件:1.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件)
2.端州区转供电主体清单
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肇发改价格〔2018〕47号)
肇庆市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