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更好地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2〕40号),帮助我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省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和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政策,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早见效,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因此,在国家及省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根据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2〕40号),并适当参考了部分地市的做法,以及结合国家、省最新的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落实措施、餐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零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旅游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公路水路运输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等七大方面内容,细分41项具体任务及3项保障措施,主要涉及23个市直及省驻肇单位,部分措施由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配合落实。《实施细则》主要在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措施基础上,重点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运输业进行纾困扶持。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税费加计抵减、减征、免征、扣除等政策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降低、缓缴政策,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金补助方面,对商业营业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卖场、商业营业总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连锁超市,在2022年举办的促销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最高不超过2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上限5万元,各县(市、区)政府当年总资助额度上限15万元;执法方面,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对于自驾车消费者在城市部分非繁忙路段因选购临街商铺内的商品而临时停车的,采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夜经济管理方面,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结合实际情况增设分时段临时停车位,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开放外摆和夜间分时段步行。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省有关核酸检测补贴标准,加强金融机构与餐饮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提供营业中断保险服务,鼓励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从降成本、扩收入、稳经营等方面为企业纾困。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省有关核酸检测补贴标准,畅通部门间沟通机制,扩大零售业信用贷款支持,加强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予以倾斜扶持,继续加大贷款及保险等金融支持力度,安排文旅企业纾困扶持资金,促进我市文旅产业发展。

  (五)公路水路运输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增值税免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我市运输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与财税政策形成纾困合力。

  (六)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有关要求,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九不准”要求,不层层加码,为服务业“松绑”。

  (七)组织实施。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和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保障我市纾困政策接地气、见实效。


  2022年8月17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更好地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2〕40号),帮助我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省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和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政策,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早见效,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因此,在国家及省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根据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2〕40号),并适当参考了部分地市的做法,以及结合国家、省最新的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落实措施、餐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零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旅游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公路水路运输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等七大方面内容,细分41项具体任务及3项保障措施,主要涉及23个市直及省驻肇单位,部分措施由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配合落实。《实施细则》主要在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措施基础上,重点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运输业进行纾困扶持。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税费加计抵减、减征、免征、扣除等政策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降低、缓缴政策,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金补助方面,对商业营业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卖场、商业营业总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连锁超市,在2022年举办的促销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最高不超过2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上限5万元,各县(市、区)政府当年总资助额度上限15万元;执法方面,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对于自驾车消费者在城市部分非繁忙路段因选购临街商铺内的商品而临时停车的,采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夜经济管理方面,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结合实际情况增设分时段临时停车位,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开放外摆和夜间分时段步行。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省有关核酸检测补贴标准,加强金融机构与餐饮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提供营业中断保险服务,鼓励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从降成本、扩收入、稳经营等方面为企业纾困。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省有关核酸检测补贴标准,畅通部门间沟通机制,扩大零售业信用贷款支持,加强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予以倾斜扶持,继续加大贷款及保险等金融支持力度,安排文旅企业纾困扶持资金,促进我市文旅产业发展。

  (五)公路水路运输业纾困扶持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增值税免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我市运输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与财税政策形成纾困合力。

  (六)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有关要求,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九不准”要求,不层层加码,为服务业“松绑”。

  (七)组织实施。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和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保障我市纾困政策接地气、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