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各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肇〔2022〕21号)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重点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一)未结题且实施周期2年以上的项目;
(二)未结题且财政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包括项目研发情况、项目组成员在岗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条件、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科研诚信、安全、伦理情况等。
三、检查评估时间
2023年5月11日
四、检查评估方式
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成项目检查评估小组,到项目承担单位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及评估。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张桂娜,电话:289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