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1〕6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21年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的评审、入库、监督检查、审计、验收考评、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肇庆市2021年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事项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肇庆市202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管理服务。
(二)肇庆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项目管理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省、市有关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协助组织相关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二)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2021年度省、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
(三)对2021年度列入省、市有关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四)对历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中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安排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五)承担2021年度省、市有关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等其它事务性工作。
(六)指导相关企业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能力等工作。
(七)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约15个、工业互联网项目约16个。
(八)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项目评审需9名或以上单数的专家,项目验收需5名或以上单数的专家。
(九)其他双方达成约定的事项。
三、遴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三)申报单位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了解评价指标体系的工作团队;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四)有3年以上(含3年)财政资金项目评审、管理服务经验。
(五)资质等级较高、经验较丰富的服务机构优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1)。
(二)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相关业务情况等)。
(三)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内容要求,编制承接肇庆市2021年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服务管理要素齐全、任务明确、措施得力、组织周密、人手充足、技术专业、预期效果好。
(四)提供团队资料,包括本单位项目专家库名册及专家职称资质复印件;本单位在职人员名册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等;项目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名册。
(五)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服务费用不高于18万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8万元,工业互联网项目管理服务费用10万元)。申报单位需提交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设备设施购置使用费、人工费、会议场租费、外协费、审计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保险和税金,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七)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八)提交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五、服务期限
原则上承接服务时间为一年。
六、审查方式
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申报单位中采取择优选取的方式选取1家单位作为承接单位。
七、申报要求
本公告期限七天。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形成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包括1份电子文档的刻录光盘)密封包装,于2021年7月8日下午5时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行政审批科(联系人:邓志锋,电话:2282558)。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日
(业务咨询联系人:胡德林、陈健峰,联系电话:2268981、223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