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81号 ),我局制定了《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申报指南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81号 ),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外贸形势,支持我市企业抢订单,促进我市外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

  (一) 2021年度进出口金额在 6500 万 (含) 美元以下的企业,支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2021 年度进出口金额在 6500 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支持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标准

  (一)境外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 (含“代参展”),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不超过5个境外展会项目,且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 (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代参展”支持企业须取得省商务厅报备回执并在评估名单内。

  (二)线上展会。对企业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 “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 ( 附件 2 ),按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平台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5个线上展会项目。

  单家企业 (单位) 当期最终支持金额低于5000元的将不予以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境外展会

  1. 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 (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申请表 ( 附件 1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下载打印 )。

  3. 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4. 企业营业执照。

  5. 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 (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

  6. 参展企业与境内 (外) 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7. 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8. 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9. 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10. 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 (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11.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2. 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 二 )“代参展”

  1. 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 (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申请表 ( 附件1 )。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下载打印 )。

  3. 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4. 企业营业执照。

  5. 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 (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

  6. 参展企业与境内 (外) 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7. 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8. 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9. 展会近三年 (含今年) 基本情况介绍和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会刊 ( 电子版)、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10.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1. 省商务厅展前报备的回执。

  12. 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线上展会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 (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申请表 ( 附件 1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下载打印 )。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4.企业营业执照。

  5.展位网页截图 (须含有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以及磋商截图 (须含有买家和参展商信息,磋商日期)。

  6.企业与“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承办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 (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提供承办单位盖章情况说明 )。

  7. 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8. 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省、市、县各留存1份),每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整理,自制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A4纸双面印制,封面用纸质,不得使用非纸质封面和夹套,没有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提交的材料如为外文请将主要内容作中文翻译注释,如不翻译视同无效。申报材料封面应注有申报材料名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资金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初审责任,严格核实项目申报条件及实施情况,并于2023年1月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我局按照成熟一批支出一批的原则,采取委托专家或第三方审核机构评审、招投标、内部集体研究等方式,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至少7天,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由市财政部门分别按财政预算级次及国库管理规定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

  (三) 资金监督。各级主管部门要规范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控,自觉接受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和绩 效评价等。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虚报、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支持对象应为在我市注册登记,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的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项目不予以支持:

  1.实施单位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2.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补贴条件包括出口实绩和进口替代等;

  3.支持内容含有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

  4.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 应缴还财政资金;

  5.支持内容含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七、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联系人:李军旗 ,联系电话:0758-2589036。

  联系人:辛书捷, 联系电话:0758-2837319。


  附件:

  1. 2022 年省级稳外贸资金 (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申请表

  2. “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一览表(2022年1月 1 日-12月31日)

  3. 2022 年省级稳外贸资金 (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 ) 资金汇总表 

  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