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2025〕9号

  为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现公告如下。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名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使受理、立案、勘验检查、审理、调解、作出行政裁决等职权。委托期限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4日止。

  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托协议.docx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