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家系列稳外贸政策,进一步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和《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肇庆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1-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doc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2-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