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资〔2020〕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财政金融局,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以及脱钩后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粤财资〔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粤财资〔2020〕33号)
肇庆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