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省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金〔2020〕26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省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贯彻落实贯彻<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粤财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政策性地方特险种的实施,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肇庆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实施方案(试行)》。
二、总体框架
《肇庆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肇庆特色的农业保险体系,争取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提高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抗风险能力;第三部分是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的目标;第四部分是实施内容,主要明确了《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保险品种(芡实、肉桂、广佛手、巴戟天、何首乌、黄栀子、石斛、砂仁、广藿香、肉牛、山羊、肉鸽、种鸽、肉鹅、种鹅等)、参保对象、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费率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保费计算、定损模式、保险赔偿处理等;第五部分是实施办法,明确了参照(粤财金〔2020〕26号)、粤农农〔2020〕389号文件等执行,未尽事宜详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第六部分是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明确了各级财政、各级农业部门、各级保险承办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及保费补贴申请方式;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和要求,明确了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第八部分是附则。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投保范围及对象
全市种植企业(场、户)种植的南药(芡实、肉桂、广佛手、巴戟天、何首乌、黄栀子、石斛、砂仁、广藿香)、养殖企业(场、户)饲养的肉牛、山羊、肉鸽、种鸽、肉鹅、种鹅。种植、养殖场所及保险标的必须满足《实施方案》规定才能参保,参保的企业(场、户)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二)关于保险责任
1.种植业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雷击、地震、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爆炸、崖崩、火灾、旱灾、病虫草鼠害、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温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80%(含)以上的可推定为全损。有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
2.养殖业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由于疾病、疫病、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雹灾、冻灾、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温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肉鸽、种鸽、肉鹅、种鹅设有起赔点,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内死亡,且连续七日死亡量达到单批次养殖量2%(含)以上、或单日死亡量达到单批次养殖量0.5%(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在保险期内,由于发生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偿金额的差额为限。
(四)关于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保费
一年生药材以一茬或 1 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多年收获和连年收获药材以 1 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肉牛、山羊、种鸽、种鹅以 1 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肉鸽、肉鹅以 1 批次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肉鹅不超过90天),肉鸽投保数量可以存栏肉鸽数量乘以年实际可生产批次为准(具体可农户与承保机构商定,以保单为准)。
保险金额、费率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表
(五)关于保险赔偿的处理
采取现场定损、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定损或现场定损模式与气象指数定损模式相结合。可根据入栏证明或购苗凭证上的日期来计算肉牛、山羊、肉鸽、种鸽、肉鹅、种鹅的月龄或日龄。
(六)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依法做好保费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信息调度和沟通,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肇庆市2021-2023年地方特色险各区域承保公司和负责人
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省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金〔2020〕26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省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贯彻落实贯彻<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粤财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政策性地方特险种的实施,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肇庆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实施方案(试行)》。
二、总体框架
《肇庆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肇庆特色的农业保险体系,争取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提高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抗风险能力;第三部分是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的目标;第四部分是实施内容,主要明确了《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保险品种(芡实、肉桂、广佛手、巴戟天、何首乌、黄栀子、石斛、砂仁、广藿香、肉牛、山羊、肉鸽、种鸽、肉鹅、种鹅等)、参保对象、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费率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保费计算、定损模式、保险赔偿处理等;第五部分是实施办法,明确了参照(粤财金〔2020〕26号)、粤农农〔2020〕389号文件等执行,未尽事宜详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第六部分是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明确了各级财政、各级农业部门、各级保险承办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及保费补贴申请方式;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和要求,明确了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第八部分是附则。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投保范围及对象
全市种植企业(场、户)种植的南药(芡实、肉桂、广佛手、巴戟天、何首乌、黄栀子、石斛、砂仁、广藿香)、养殖企业(场、户)饲养的肉牛、山羊、肉鸽、种鸽、肉鹅、种鹅。种植、养殖场所及保险标的必须满足《实施方案》规定才能参保,参保的企业(场、户)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二)关于保险责任
1.种植业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雷击、地震、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爆炸、崖崩、火灾、旱灾、病虫草鼠害、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温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80%(含)以上的可推定为全损。有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
2.养殖业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由于疾病、疫病、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雹灾、冻灾、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温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肉鸽、种鸽、肉鹅、种鹅设有起赔点,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内死亡,且连续七日死亡量达到单批次养殖量2%(含)以上、或单日死亡量达到单批次养殖量0.5%(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在保险期内,由于发生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偿金额的差额为限。
(四)关于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保费
一年生药材以一茬或 1 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多年收获和连年收获药材以 1 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肉牛、山羊、种鸽、种鹅以 1 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肉鸽、肉鹅以 1 批次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肉鹅不超过90天),肉鸽投保数量可以存栏肉鸽数量乘以年实际可生产批次为准(具体可农户与承保机构商定,以保单为准)。
保险金额、费率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表
(五)关于保险赔偿的处理
采取现场定损、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定损或现场定损模式与气象指数定损模式相结合。可根据入栏证明或购苗凭证上的日期来计算肉牛、山羊、肉鸽、种鸽、肉鹅、种鹅的月龄或日龄。
(六)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依法做好保费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信息调度和沟通,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肇庆市2021-2023年地方特色险各区域承保公司和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