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战线科技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技术创新及应用研发方向,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及优势产业相关的创新项目;
(二)基础研究及社会发展方向,支持根据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的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项目。
二、支持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申报,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外市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内。
三、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项目范围包括十个专题,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申报相对应专题。包括:
专题一:新材料;
专题二:生物医药;
专题三:电子信息;
专题四:新能源及节能环保;
专题五:人工智能及数字经济;
专题六:先进制造;
专题七: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
专题八:农林水;
专题九:医疗卫生(1.内科、2.外科、3.妇产科、4.儿科、5.中医中药、6.五官、7.护理、8.医疗综合);
专题十:其他。